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慌乱中已签字 还能仲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8:39:51
我2008年1月到岗,2009年1月31日续签一年劳动合同,但7月31日公司通知我因企业经营不善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2个月工资,我在慌乱中签了字,但后来听说公司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否则需支付劳动者代1个月工资作为通知金,另外还要按工作年限支付相应赔偿.请问我这种情况公司应赔偿几个月工资?现在还能和公司打官司吗?谢谢!

字一签一切都晚了.

你好:
你可以主张的是“代1个月工资作为通知金”,但前提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上方协商不成的情况。
如果有以下情况,该代通金你可能无法主张:
1、协商一致解除。如果原因虽然是“企业经营不善”,但公司提出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提前1个月,或支付代通金。
2、离职时签订协议,说明劳动报酬已支付、经济补偿金已结清、无任何劳动纠葛。如果有这样的约定,那你现在要重新主张也有难度。
以上1、2都可能已隐含在你签字的时协议中了,你要自行判断。
如你还有其他劳动法律问题,可登陆“劳博网”。

可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的,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劳动者按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不得以双方已达成协议,且实际履行为由,驳回劳动者的诉求。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想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中规定“在合同期内不能考研”合适吗? 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不需要付补偿金 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半年后,在合同期内可以重新签定劳动合同吗,再就业吗?谢谢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的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吗?请分析一下,和指明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所付的实际工资高于所签劳动合同的工资,问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交纳违约金 合同期未到,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该怎样补上? 我在公司工作5年,工司单方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在合同期内公司应怎样赔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