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帮忙!!代扣代缴营业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5:45:27
请问:我公司委托一家公司(代理方)与另一家公司(第三方)签订一项业务,这项业务产生的一切税费先由代理方代垫,结算也是由代理方去税务局开具普通发票给第三方,再由第三方结款到代理方,代理方再扣除2%手续费和其他代垫税款费用,余款转到我司。
现在有个问题就是:
1、这项业务实际上算是我公司的业务,但是由代理方去税务局开具发票,我公司在帐务上要怎么处理??
2、代理方去地税开发票时缴纳的营业税实际是由我公司承担,如果我公司收到代理方的款再开具发票给代理方,不就重复缴税?
税务上要怎么操作?希望能详细点,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请高手帮忙!!

按你所说的

发生时: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现金
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现金
营业费用(2%的手续费)
贷:应收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