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根据内保条例,保卫干部主要拥有什么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1:08:56
请问根据内保条例,现在保卫干部主要还拥有哪些权利。(不是保安)我听我们处长说,以前保卫干部还有一定的单位内部执法权。但是自从内保条例出来以后好像几乎没什么权利了!请问哪位知道啊!谢谢了!

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据此,保卫干部可以在上述法规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是啊,现在的保卫干部很尴尬。很多事情,管,违法,不管,失职。反正很是有点老鼠进风箱的感觉。不知道那个破条例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