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能否帮我,如何帮我讨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6:20:17
我与甲是大学非常要好的同学,我在上海上的大学,后回北京。甲欠我700元钱至今不还。并且已经不再接我的电话。我很气愤。当时并无书面字据,只有两三个大学同学知道此事。
问题:
1,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这笔钱么?
2,费用多少,如果胜诉,诉讼费用是否由对方支付?
3,甲在上海,我身在北京,请问我要向上海北京那个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
4,胜诉几率是多少?

现在就你的问题一一作答:
1、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这笔债,具体的法律途径就是诉讼。
2、费用按照你所描述的700元债务加上利息也不超过1000元,所以按照法院诉讼费用收费标准1万元以下标的额是缴纳50元案件受理费。如果胜诉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但是你必须在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有这么一个请求,否则法院是不会主动判诉讼费由谁承担的,如果原告没有明确说明要对方承担诉讼费用的话,法院便不做处理,只处理你所请求的事项。一般先是由你垫付,胜诉后法官回在判决让对方一起承担,而非直接将诉讼费用退还给你。
3、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的地域管辖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向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样一居住地为准,所以你要向甲所在的上海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哪个法院要看他居住在哪个区了。
4、本案胜诉的概率,要看你能收集到的证据有多少了,关键是要证明你们之间确实存在债券债务关系。证据越充足胜诉概率越大,如果有对方亲自承认有债务存在的证据就最好了,比如短信息,电话录音,书面还款承诺书等等。

你先算算精力值不值。

1.如果能找到人作证可以讨回
2.你这案子的诉讼费应该是50块钱。算上你车费路费呢?还有要不要请律师?再加上时间精力,那样算起来就多了。
3.到上海的法院诉讼。
4.只要你肯打,胜诉是没问题的,问题是:值得吗?找找其他方式解决吧。
既然还是要好的同学,你是不是交友不慎了?总之,祝你好运,最好别撕破脸

700..律师费都不够吧。。。买个双眼看清一个人吧

建议暂时搁置,以后如有机会相聚,当场提出,收回的可能性更高。

可以起诉解决问题。但要考虑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