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工作没经验但试用期已过该不该跟老板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2:45:09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今年四月二十几来到现任职公司,面试时老板说试用期为一个月,之后给予转正,但现以将近5个月了,此外我现在是在做监职,由于没经验所以进来时没有跟老板讲财务工资,但现已对工作的财务流程明了,但工资的事,让我有点头痛,哪位好心人给我点介意?

既然有经验了,就直接说吧!

和老板反应一下,最好能解决,不然你就换一家公司吗,何必在一家公司吊死。

跟公司行政部门反映下,不行直接找老板。老这样不是办法。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现在还没有签订合同吧。可以以未签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