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分配,请高人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1:12:39
老头丧偶后二婚,结婚登记居住10年后,老婆提出无力和老头单独生活,而返回老家居住,后来老头由3个儿女照顾直到去世,房产证为老头名下。现在老头的小儿子欲购买此房,需要怎样处理?
试问1、房产比例如何分配?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3、若老婆愿意,可否赠予小儿子?

1、该房产是否为老头婚后购买 如果是 首先要做为夫妻共有财产先分割一半给老婆 然后剩下由老婆以及他的儿女进行继承 因此 一般应该为老婆为5/8 其他为1/8 如果是老头的婚前财产 就不用分割 直接由老婆以及儿女进行继承 也就是都为1/4

2、可以的 只要其他继承人也同意 可以购买该房产

3、老婆并没有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因此他不能直接处分 也就是不能赠与小儿子

老头的房产如果没有其它特别原由(婚前财产公证、遗嘱等)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老婆拥有该房产的一半。其除一半属于老头可作为遗产分配,老婆和三个儿女平均分配各四分之一。

因此,老婆拥有该房产的5/8,三个儿女各1/8,要给某人必须经过所有继承人同意。当然,任何人都可以放弃继承权。

这里还有一个老婆未尽夫妻义务的问题,不过这一点很难说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