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职,还在试用期内,想在3天内就走,但是主管不在,请假一个星期,请问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6:54:55
我想离职,还在试用期内,想在3天内就走,但是主管不在,请假一个星期,这边的人事要我等到主管回来在决定,请问我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提前三天写一份辞职报告交给领导就可以了。主管不在就没有其他领导了吗?一般都是交到人事主管那边。只要你交上去了,到三天你就可以走了。最好把辞职报告复印一份自己留着,以防公司不给工资。
试用期可以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