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我提前一个月跟厂方提出!但是厂方说要七十天后才能批!我可以到劳动局告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3:05:22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因为国家法律规定劳动提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你能够证明你提前30天书面申请了(所谓证明,就是仲裁时要提供证据),到了30天就要以解除劳动关系并结算工资,否则就是违法,你可以举报也可以仲裁,仲裁是免费的,而且是45天结案。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给我留言,最后,祝你好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凭此条就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仲裁申请。

你可以拨打13222劳动局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