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民事诉讼状应该怎么写,我写了一份,请帮忙看看(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9:53:37
民事诉讼状
原 告:孙XX 性 别: 女 出生日期:19 X X年X月X日 民族:汉 工作单位 :X X X
电 话:136 X X X X 住 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 邮 编:100000
原告: 孙2X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XX年X月X日 民族:汉 工作单位:XXXX
电 话:139XXXXX 住 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 邮编:100000
被 告:孙4X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XX年X月X日 民族 :汉 工作单位: 农民
电 话:135XXXXXX 住 址: 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 邮编:100000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定按份额继承其遗产,即每位原告各继承遗产的三分之一
现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X村 张XX、孙XX宅基地上面的房屋5间
总价值XX万元
2.请求依法判定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孙XX和张XX系原被告的父母。父亲孙XX于19XX年X月X日去世,母亲张XX于19XX年X月X日去世。两位老人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张XX、孙XX膝下共有4个子女。各是大儿子孙X(孙X已在19XX年东北去世,他的儿女现在也下落不明)、二女儿孙XX、三女儿孙3X和四儿子孙4X。两位老人死后留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X的房屋5间。包括正房3间和西厢房2间。正房三间的面积是30平米左右。2间西厢房面积是13平米,但两间西厢房已被被告在2002年原告不知道的情况下给拆除了后重新又建了3间新房,新房总面积大概40平米左右,以备拆迁后获取拆迁款.现在被告一直占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张XX和孙XX的房子,并把房子进行出租,租金也是被告自己独占。原告和被告进行多次协商要求继承张XX、孙XX的遗产,但被告已宅基地面积不全,一定要把宅基地的面积全部收回为由,不肯让原告继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张XX和孙XX的房子,侵犯了原告的继承权。现根据《中华人民

1:就是被告在老人的宅基地上面又建了3间新房,但我们当时并不知道,可现在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们当时不知道怎么办呢,这算已经过了2年时效期吗?我们还有权主张我们的权利吗?要是主张权利,应该主张哪方面的权利呢,在诉讼请求里面应该怎么写呢?
对于三间新房的问题,没有过时效。可以主张权利。可以要求按照现在的房产进行分割房产。
2:诉讼请求里面我们应该把老人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写出5间还是6间呢?因为被告不是拆了2间老房新建了3间新房吗
写成继承你父母的房屋就可以,如宅基地使用权证上写着的是五间,一般写成五间,至于另外一间的情况,在法庭上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