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搬家,一个收破烂的就去收破烂,后捡了一袋钱,主人发现报警.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为什么以盗窃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6:39:15

盗窃罪的概念是: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
客体上来讲,一袋钱是他人财产
客观上来讲,他“捡”了起来。
主体上来讲,他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主观上讲,他想占为己有
即使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趁人不防,小偷小摸的行为,在法律界定上,仍然属于盗窃。

钱是破烂么?

和谐社会啊

看见主人搬家 他进去拿破烂 可是拿到钱就应该给主人啊.好像不是拿吧 要不怎么被主人发现了 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