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09新人怎么申请助学贷款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3:04:14
家里现在没钱了。
上午给学校打电话·说在当地的银行申请·我感觉再忽悠我。
具体这么做呢!

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五、《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六、《督促还款承诺书》;
  七、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学生通过所在学校与签订业务合作关系的我行网点联系。
  2.办理流程:
  ①申请。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对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②受理及审批。贷款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对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将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
  ③发放。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由学校组织学生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其中,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每年的2月、8月不发放生活费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
  ④贷后管理。借款人因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转学、出国、被取消学籍等原因离校,应在离校前与贷款行签订《国家助学借款还款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学校方可为借款人办理离校手续。贷款行须取得借款人离校后的联系方式。借款人毕业、结业、肄业的,贷款行应取得其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
  ⑤贷款回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和《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