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以前年度亏损,下年度的第一季度可以直接弥补吗?有人说需要去税务局报备,是这样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3:06:04
我听有人说现在的规定是第一季度就可以弥补了,到底是不是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所以季报时是可以弥补的。

不可以直接弥补的,到下一年终时再做处理的。也不用去报备的,税务局有我们全年所有的资料,他们很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