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劳动仲裁开庭到仲裁结果下达多长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7:05:27
一般性劳动仲裁开庭到仲裁结果下达多长时间。
搜不到才问的、懂?

是这样;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的规定,加上审理立案的五天时限,仲裁庭对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在50天(最长65天)内裁决;
你的问题是自开庭到仲裁结果下达的时限?实际上,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劳动案件的增多,仲裁庭送达裁决书都比较慢;不过,既已开庭,为期当越来越近。

67日。

按现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根据规定计算,从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到在法定时间内作出裁决,仲裁期限一般为67日(7+60).。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相关法律规定如上,你看下。

从立案到判决时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