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人使人轻伤 , 是否该判故意杀人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4:04:32
我有个熟人,被一个人喊来几个壮男殴打,被打后,不心甘,再加上此人患有抑郁症,所以在冲动之下,就拿起鱼雷想去与那人拼了,结果在争斗中,那个人把鱼雷甩开,却不料把一个无辜的人伤到{是轻伤},于是我的那个熟人马上把那个受伤的人送到医院了,并且为他支付了所有医药费,还补偿他6000元,公安局的把他拘留了十天后,又把他转入了看守所,意思是要判刑,定他为故意杀人罪,这个罪行是否合理?大约要被判多久?而作为整个事件最终导火索,喊人打的那个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1、这个罪行是否合理?

  你朋友针对那个人的报复行为得视其犯罪动机而定:
  (1)如果他“拿起鱼雷想去与那人拼了”是想把那个人杀掉的话,那么应当定故意杀人罪,当然了,属于故意杀人未遂。
  (2)如果他“拿起鱼雷想去与那人拼了”只是想使那个人受伤,那么应当定故意伤害罪。

  至于误使他人受伤的事实,由于只是造成轻伤,因此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过失伤害他人的只有达到重伤以上程度才须承担刑事责任),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即行政拘留。

  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大约要被判多久?

  这得看法院如何认定他的罪名了。参见以下法律条文。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而作为整个事件最终导火索,喊人打的那个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那个人和几个壮男应当对殴打你朋友的行为承担责任,至于承担何种责任得看你的朋友的受伤程度:
  (1)如果你朋友受的是轻微伤,那么那个人和几个壮男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只应受到行政处罚
  (2)如果受的是轻伤以上,那么属于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上述法律处条文有具体规定,你可以参考一下!

1、不可能是故意杀人
2、无罪,判多久都是错判

非常不合理,绝对不应该判故意杀人罪。你熟人没有主观杀人倾向,只能判误伤,而且你熟人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