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员工的电动车被盗了,我应该怎么赔偿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1:18:41
下午的时候我们公司业务员的电动车被盗了,就龙头锁锁了的,防盗器和其他的锁都没有锁的,现在已经报案了,车子是08年10份买的,我现在考虑到怎么赔偿,哪位有什么高见,请指点一下,谢谢!!!
他的车是停在房间里面的,我说按照现在这车值多少钱,一人一半,在买一辆这样的就行了,他不同意,说要不买一辆新的,一人一半。

给你这个和你一模一样的案例 就清楚了。。。。是法院根据法律赔偿的

  员工电动车被盗 公司赔偿六百元
  来源: 包头晚报 2009-01-13 副刊·法眼
  2008年7月底,老赵为上下班方便花1850元购买了一辆 “盼盼”牌蓝色电动自行车。同年9月9日,老赵上夜班,他将该车停在厂区内的门卫室旁,当时门卫室有两名员工在值班。第二天早上5点,老赵下班回家时,发现电动车竟不翼而飞了!

  购买才一个半月的电动自行车被盗,而且是在上夜班期间、停在厂区内门卫旁、门卫室有两名员工在值班的情况下被偷,老赵觉得公司存在一定责任,要求公司赔偿。但公司不仅不肯赔偿,还解除了与老赵的劳动关系。一气之下,老赵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车辆损失费1850元、误工费3000元、为诉讼而支出的交通费200元。

  庭审中,被告某机械制造公司辩称,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应当将车停在车棚内,公司没有收取员工的停车费用,也没有和老赵签订过财物保管协议,没有义务为老赵保管车辆,而且电动自行车是在门卫在厂区巡逻时被偷的,因此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员工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有义务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现老赵放在厂区内门卫室旁的电动自行车被偷,可以合理推断被告公司在安保措施、出入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老赵的电动自行车毕竟是被他人盗取,盗车人才是直接的侵害人,故被告公司应当在未提供完善安保义务的限度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考虑车辆折旧以及被告公司责任程度等因素,法院酌定被告公司赔偿老赵车辆损失费600元。至于老赵主张的误工费3000元,属双方的劳动争议范畴,交通费200元,缺乏法律依据,法院均不予支持。 据《上海法治报》

同类案件,去年我的电动车在公司被偷,当时协商不成功,后咨询了律师,大部分说7成以上赔偿,有的说全额赔偿,所以我采取了法律手段解决,虽然中间很多环节,耽误了不少时间,也花了不少费用,但最终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所以我希望该公司的员工一定要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只要你的车停在指定的位置了,而且是上了锁的,不管上了几道锁,公司都应付大部分责任。

其实没必要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