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消费侵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3:23:37
我的朋友在中关村买了一个手机步步高i389在大的正规商场大约800——900,但是在我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以1820的高价买下,去店里交涉不给换货也不给退货,我们明知他们已经侵犯了我们的权益,可是想找到明确的有关法律规定,找到简洁的办法解决,因为是学生,没有大量的金钱和精力,所以希望得到您的帮助想找到有效地简洁的办法解决,先谢谢您,真心的感谢!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其实想解决问题不可避免的需要花时间与精力,如果不想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就要花金钱如请律师。实在不行就找消协调解吧。

只要商家对你的朋友没有欺诈或者胁迫之类的行为 你们双方的买卖就是合法有效、不可撤销的 倒是建议你朋友想下对方是否有7天无条件包退的承诺 有的话你可以要求他退钱

这位朋友,从法律角度上讲,只要商家没有进行欺诈或者强迫交易,那么他没有侵犯你的任何权益!所以没有法律可以帮到你们!以后买东西,一定货比三家!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