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隶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5:24:43
如题

中国的军事法院分设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各大军区、军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根据宪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军事法院的最高审级为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上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

但并不隶属高法,但是接受高法监督,接受监督并不代表接受管辖,准确的划分我想应该隶属中央军委还准确点。毕竟是军事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机关。

中国的军事法院分设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各大军区、军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
楼上那位兄弟说不接受管辖,其实不然。比如说死刑复核就必须由最高法院院长签字批准,怎么能算不接受管辖?其实说管辖也不确切,各级法院只向各级人大负责,上一层法院只在具体工作上有权管辖(如:发回重审,指定管辖),地方法院院长认命了,这都是归人大管的。
补充:其实我国有两个人民法院较为特殊,一个是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另一个就是人民铁路运输法院(只有两级即基层人民运输法院和中级人民运输法院,这两级法院的高级人民法院是铁路局所在的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只具备民事审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工作上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