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免税同省跨市的分公司是否要进行独立核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9:41:07
我公司是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农林行业,现在在贵阳设立总公司,地区设立二个分公司,由于种植基地是在分公司,根据增值税就地原则,则由当地交纳,所以在当地申请免税,而企业所得税就得汇总到总公司,所得税又由总公司交纳。但是我现在不知道分公司是否应该独立核算,还是收入费用汇入总公司来一起计账,

该不会是那道伤痕
想飞翔如鹰
跟在毛驴拖曳的大篷车后头
我的眼睛在燃烧。
赤着脚,砰砰地踏步,摇晃
再把它就让新拼起哈哈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你旗下的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实体,是不能进行独立核算的,只能将收入、成本、费用等账汇总总公司核算。

农林行业本来就是享受减免税的行业,你想和总公司合并(但是你没说总公司是不是享受减免税的行业),如果总公司和你是一个行业那没关系,但是不是一个行业,属于无权利享受减免税的行业,那你就当心税务找你的麻烦了,困扰你的问题之前你应该说清楚你和总公司是不是一个行业,不把这个说清楚就没法回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