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婚家庭财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2:05:36
夫妻两是再婚,目前所居住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房管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而且各有一女,男方之女已成家,女方之女还在读书,如男方过世后,而女方还再世(因女方年龄比男方小很多)该房产不出售的情况下该如何分配,如果该房产卖出后该房产又该如何分配?
首先很感谢1楼的回答,但这案子有点特殊性,就是该夫妻再婚前男方有一套住房,该住房是之前男方与其女农转非后用所陪付的钱够买,与现在妻子结婚后,又另购一套80多平米住房(该住房由女方与其15岁女儿以前所住房屋拆迁40平米,另40平米由该对夫妻共同出资),目前把男方以前的房屋出售,出售后给了男方女儿(女儿已出嫁)以前农转非所应得的2万元,其他钱都用做该夫妻家庭(夫妻两人、妻子之女、妻子之母)之生活开销.请问这种情况也像你说的那样份配吗?

首先说明不管是否出售情况都一样的。
夫妻在世时,房产各有一半产权
一方过世后,另一方除了自己的一半之外,还能均分配偶的另一半
均分的分额为(去世者的父母、所有子女+配偶)之一

比如对方的父母均在世,父母2+子女2+配偶1,则你拥有房产的1/2+1/5=3/5
若父母已不在世,子女2+配偶1,则你拥有房产的1/2+1/3=2/3

配偶死亡后必须对房产进行分割,否则你无权处置此房产(包括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