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可以被撤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3:43:49
对于国内仲裁,如果当事人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庭可以自行撤销自己做出的裁定书吗?

仲裁庭是不可以自行撤销自己所作出的仲裁的,如果出现可撤销的情形,你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但是撤销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撤销的情形有: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仲裁委员会在性质上实属民间组织(只是因历史、国情弄的行政了些~),所以不能自行撤销裁定,只能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撤销。
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至少有六种~
根据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至于涉外情形可参民诉法第258条~

不行。
撤销仲裁应向法院申请。

不可以。
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期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