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废水,国家规定不能排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7:22:01
国家制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所说的
4.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是怎么回事?既然不允许排放,还制定排放标准干什么?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来得更正一下问题: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可以排放吗?
请各位回答详细一些,谢谢。

生产废水,国家规定不能直接排放。
生产性废水,是因为含有水体污染物,不经处理的排放,就会污染环境,危害很大。
生产性废水,要进行水污染监测。由此确定主要污染物,再确定其治理方案。
根据主要污染物,设计实施污染治理废水后再排放。
少量的生产性废水,也可以运送到专业的污水处理厂去处理。

生产废水一般1都有污染,并且多数污染严重,制定你标准的目的是控制超标排放,最高排放标准为一类(直接排放到水体,尤其是严格控制污染区域)二类稍低,你说的4.1.3的意思是达不到二类标准的可送至二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二类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生产废水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采取预处理方案达到三类标准经批准后才能排入有污水处理厂的市政管网

首先必须根据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取得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申请备案,确定你们企业的排放标准,包括水质和水量。
其次是根据你们的情况,自己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直接排入到环境水体,或者排入管网送到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排入到环境水体。

总结一下:生产废水在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处理后(达到要求的标准)是完全可以排放的。 至于执行什么标准都是由当地环保部门定的。

当然可以排放了,只要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而且手续齐全就好了
你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吧,上面我只是给你大致列举几条,其他你在网上搜一下看看。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处理达标当然可以排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