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求救啊:关于商场管理罚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4:13:17
我在商场做管理的,我们商场是分开一个个小的商铺,我们和租户签订了租赁合同,出租给租户做生意的。但是为了统一管理,不让租户在商场内吸烟、用大功率用电器、占用通道、不开门营业等等,我们定了商场管理制度,对违反的租户进行罚款,如吸烟的罚5元、违规用电的罚100等。我知道我们没有行政处罚权,不能罚款,但是不罚款又不能够很好的制止租户的违规行为。请问有什么更合法的手段来管理商场啊?

这些规定可以作为租赁合同的附加条款,只要对方同意并签订租赁合同,你们再按规定进行检查和处罚就是合理合法的。

我不是律师, 但我想这是一个协约问题。 如果双方同意一些条款,违反者罚款, 就双方签字执行。关键是那个协约是不是合理, 是不是对方同意自愿签字的。 如果合理,就没问题。 不该是什么行政处罚权问题。

就叫“违约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