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经济适用房,知道的给我讲讲。(唐山地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2:25:10
我想买个经济适用房,房主已经住了两年了,我们商量是先签个协议,给完钱,他们再着手办理改名的手续。说是肯定能改。到底能不能呢?
还有就是,改完名以后,房本就是我的户名了是么?另外就是先签协议,完了五年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当然我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还有就是买完后需不需要交印花税,还有契税什么的,谁交呢?
希望大家给我意见。多谢多谢!!!!!
不可取么。那位什么那么多人都买了呢?是否应该问一下房产交易所呢?他们是否能给出准确的说法呢?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您的想法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发生纠纷,只能按无效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