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的湖北省孝感的地契, 我能要回我的土地吗?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2:37:28
我有一张1953年的湖北省孝感的地契, 全称是孝感县人民政府印发买契纸, 土地的使用性质是:民屋基地. 我家的这块地在1972 年被地方房产局占用并盖了房子, 请问
1.这张地契现在还有效吗? 我能要回我的土地吗?
2 如果有效, 我该如何处理? 我该找那些部门?
因为我们家的成分不好, 72年政府占了我们的地我们也不敢说. 家里人也是下放的下放, 流落到各地.
现在我们去查过,房产局他们现在有新的土地使用证了, 是80年左右的

我认为没有效。
我给你发一个关于土地权属确认的文件,你也可以看一下。http://baike.baidu.com/view/437284.htm

不过这个地契兴许今后会象珍贵的邮票等收藏品一样很值钱,或许现在便有人高价收购。

你72年的时候是没有接到通知还是怎么了?
到09年了你来要土地.当时政府肯定会通知你.事隔30多年的地契也许可以做古董收藏.
这个事情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70年呢,要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