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嫌房子是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子,怕以后交易要收土地收益金,怎么才能让客户接收这个房子的房屋性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9:50:54
现在应该是住宅不收土地收益金,我的客户就是怕以后交易的话会收土地收益金,高手指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分有偿出让和无偿划拔两种方式。你房子的土地使用是无偿划拔的方式取得的,都已经是住宅建设用地了,还谈什么出让金?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因此,你一辈子也不用再交钱了。

咨询当地国土部门,他们会明确的告知,既然是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屋,2次交易当然要支付土地收益金。只有出让土地才不会补交收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