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干了(关于合同的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50:48
各位大大你们好,我本人是2008年7月份 进入这家公司的,培训了一个月后 开始拿正式员工工资,到今年正好一个月,因为感觉工作没什么前途,所以辞职不干了,现在公司说合同还没有到期,我拿到合同书一看,不是我本人签名的,人事部的说 是当时统一代签的,我不知道这个还有合法性。其二就是上面的 开始工作日期 竟然是2009年6月1号,公司方面说6月1号正式给你交保险的,现在你辞职,必须要等公司批准后才能离开,要不算旷工。去年进这单位,就一直没人问签合同的事,我是08年应届毕业生,好像拿着就业报到证就可以了,当时他们非说去哪哪哪开个就业证明,折腾了半天,去了档案管理中心,最后去办就业证明的时候,人家说 你有那个学校给的报到证就可以了,后来我把这情况和他们说了,也没有什么反应,我当时觉得吧 不签就不签反正也可能干的不久,当时现在他们要算我旷工 这个还有道理呢?关于合同方面 我能挣回自己的权利嘛?

非本人签署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按照法律来讲视同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按照你2个月的工资水平支付你每个月的工资。

但是如果你不想跟公司闹僵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你的要求做。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合同不是你签的 不具备法律效应 不合法 找劳动仲裁帮忙

1、年、月不清。
2、你的情况视为未签合同。如果你现在辞职,单位要给双倍的工资。
3、贵单位关于旷工的规定,我估计是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单位追究你的旷工是没有规章依据的。
4、做好辞职设计,谋求辞职利益的最大化。不要主动辞职,要以追究单位未签订合同为由,或以旷工解决纠纷为由,诉至仲裁或法院,谋求自己的辞职利益。这样就不必受提前30日的通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