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找谁要余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2:53:00
有一块土地是村集体的,村把它卖给A搞开发(合同上写土地上的遗留问题A自己解决)。
由于我在这块地上种了庄稼,我便要求A补偿我的损失。A也答应补偿,于是我与A写了一分协议书(A愿补偿我5000元,此地开发动工前先付我2000元,余款等房子做到一半后付清,双方签字),A当场就给了我2000元,他把庄稼就推平了,说过几天就动工。
可谁知现在房子已动工,我找A商量余款3000元的事,A却说不是他在做房子,他已把土地转卖给B,还叫我要钱找B,说谁做房子就找谁要钱,并要我退还他的2000元,同时还把转卖土地的凭证给我看。我找B,B却不承认有这回事,说是在A手上买的土地,根本不关我的事,我找谁签的协议就找谁要钱!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究竟找谁要钱?
我还听说A是因为被黑社会的人打了才被迫转卖此地的,但A不敢声张!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们来分析一下,你与A签订的协议,该协议的性质是地上附属物补偿合同,合同的双方是A和你,A的义务是按照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补偿款,你的义务是放弃你的庄稼所有权,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应当严格履行。该补偿款你应当向A来主张,
至于A主张的你应当向B主张权利是没有任何道理的,你与B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B也没有义务支付你补偿款。

当然找A,啊再拖延,就起诉A。

当然是a啊,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合同条款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如果a不按合同付款,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你应该去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询问,也就花20元钱。

这样心里有底

个人认为你应找A 你和他签的协议 A把土地卖给谁那是他和B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