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险的霸王条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4:21:12
在青岛要享受生育险还必须得附合1.从准备怀孕到分娩要连续足额交纳生育险12个月以上2.必须是在同一个单位交纳,不能两个单位累计。这简直太霸道了,之前不管你投了几年都不做数,别的城市都没这样苛刻的规定。现在人经济压力本来就很大,生个小孩也不容易,还要把享受生育险上个槛,太难理解了。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能体查一下民情做出更加人性化的修改。

没办法,谁叫咱生在解放区来

单位之间是可以更换的,没有要求必须是同一个单位。

关于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原因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在三期内单位是不能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潍坊也是这样要求的,好像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不是只有青岛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