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劳务的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40:16
我们4个人是三年前被一所全日制高职院校招入当专职辅导员的,这三年时间好像第一学期(半年时间)写过一个类似合同的东西,可是也没给过我们一份.直到现在什么东西也没有.不过这三年我们跟学校约定的工资之类的也都及时发了.现在学校随便找了个理由炒了我们.我们能不能找个说法,能不能要求什么样的经济赔偿?烦请高手给个详细点的指点!
关于我们写过的那份类似合同的东西,上面写的时间是06年9月至当年年底。也就是我们那会刚来的时候。
关于经济赔偿还是不大清楚,我们三年的时间,如果一个月工资1000的话,那怎么来要求经济赔偿?
另外这个学校是一家省直属的公立学校,我们该怎样去找相关部门?如果相关部门不理,我们该如何维权?能否请求法律援助?
就说我们签过的那个合同,也只是半年的合同,具体内容也没看,当时就说是为了应付劳动法,到06年12月就终至了。上面日期就是这么写的。其它就不知道了。

专职辅导员一般都在编制的啊?不知道这个学校是怎么回事?
你们是签的劳动合同吗?具体内容是什么?你说的这么模糊,没法判断合同性质和内容啊
从事实上看,你们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了,具体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学校随便炒你们肯定是不行的了,给与赔偿,按你的说法,至少给三个月的工资。
现在是法治社会,当然可以找个说法。可以去找省教委。
可以找媒体,现在这是维权的关键
法律援助主要是对经济困难的人员的、按你的条件好像不行吧。。。。
说了这么多,希望可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