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保险连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5:23:02
本人从原公司辞职后进入现在的公司已经有一年,最近公司发生一件事情,就是公司没有和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引起员工不满,导致员工未与公司当面辞职而愤然离职,导致公司经济和名誉上受到打击(因与员工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起诉员工,活该),公司老总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便与员工之间开始签订合同。
今天,老总要与我签合同,但我了解,现在签了,老板也不给上任何保险,说要过了今年12月份后才开始上保险,我都已经在公司一年了,个同不说,就是保险没有,就不符合国家法律了,尽然如此,我签了也是对我没好处,对公司有好处,怕被人查,那么,你们说我是签呢还是不签?
千万别说我问这么幼稚的问题,我只是想了解下这个劳动合同与保险之间的更多关系,大家谈谈把

签吧,不签的话,老板可能会解雇你的,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主动辞职,然后要求应得的补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交社保

签了,没有交社保,还是违法了,你依然可以随时要求离职,要求之前的双倍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日期从现在开始的话)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的

但是签了合同以后,交了社保以后,你的劳动仲裁时效就开始计算了,超过1年以后,你就无法要求那些补偿,你要把握好这个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