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自治区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1:42:47
高度自治区是什么意思

高度自治(highdegree of autonomy)指香港、澳门拥有高度的自治权,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1、来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在国家行政区域设置中都属于省级。另外在《反分裂国家》中第五条指出: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

2、前提:
坚持一国两制。(即维护其属于中国。)

3、以香港为例讲解:
基本法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十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这些规定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处于国家的完全主权之下。中央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多少权,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权,没有明确的,根据基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央还可以授予,不存在所谓的“剩余权力”问题。

4、与其他自治的区别
A、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不是高度自治,而是在国家的统一的领导下行使自治权。

B、高度自治是有限的。“有限自治”与“完全自治”区分,这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在不改变现有宪政模式和政权组织制度的前提下,增强乡镇的自主性,改变它完全依附于上一级政权的状况,使之真正成为乡镇有效治理的主体;后者则是取消乡镇的国家政权的属性,将它变成完全的社会自治组织。

相对于其他自治区,其拥有更大的权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拥有更高的自治力,除国防、外交外其他自治权力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