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该医院这样是不是侵犯了我的姓名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3:24:25
我本人是一名尿毒症患者,本地有一家肾病专科医院,曾经通过本村卫生院的院长,想让我去该医院治疗或是买药,被我拒绝。前两天,在偶然的机会,碰到一个邻村的肾病病人,他问我病是不是治好了,交谈之下得知他是从那个专科医院的资料上看到有我名字的病例,而且上面说我通过他们医院的治疗和用药,已基本康复,所以他在那家医院买了不少的药。可是我从未去过他们医院,而且一片药也没吃过,请问下法律方面的专家,如果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可以以他们侵犯我的姓名权要求他们撤销该病例,并要求赔偿呢?如果可以要求赔偿的话,大概在多少钱的范围内呢?

医院是以盈利为目的给你做的虚假宣传,侵犯了你的姓名权,同时侵犯了你的隐私利益。
你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具体费用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的标准,和医院的受益相结合。
同时你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五千到一万吧。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医院的宣传已经构成了对你姓名权的侵害。
你可以根据你们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以及上网查找一下相关案例,主张一个合适的赔偿标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可以要求停止侵权
并赔偿损失

你可以投诉该医院做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