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判刑探视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6:08:09
朋友在20几号打架出事,我知道是事情发生后的第5、6天了,他们告诉我,他已经被送到另一个地区的看守所关起来了,还被判了刑,大约是一年左右,问他家人说是还不能探视,说是一个月以后才允许探视!
我就是想问下,从事件发生到判刑会在一星期之内就完成吗?
还有为什么会被送到另一个地区?
判了刑为什么一个月后才允许能探视呢?
我希望大家能帮我分析下!
具体跟我说下相关法律法规!
那会是什么样 的请况这么快就有结果,并且不能探视呢!
而且时间会是这么长呢?
我还是搞不太明白!

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即使轻伤,且适用简易程序,也不可能这么快,这么短时间估计法医鉴定才作出来,你可以向法院询问.
被送到另一个区的看守所关押,这有很多情况,一是由那个区的法院管辖,或者指定那个区的法院管辖,再就是在那个区关押较为适宜,这不违反不关规定.
余刑不满一年的犯人,在看守所服刑.
探视一般在判决生效后就可以,但具体如何探视由服刑单位确定.

异地关押是可能的,判刑绝不会这样快,现在应该是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判刑须等到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将案卷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以后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刑,时间要几个月才行。
在判决以前嫌疑人家属一般是不能探视的,只有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才能会见他,取保候审(你讲的保释)可以由家属或律师提出,是否批准要有公安局来决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你得到的消息根本不可靠

2,从事发到五六天以后,任何一个处罚程序都不肯能符合期限的规定,无论是判刑,还是劳动教养。所以说你的消息根本不可靠

3,你要做的,是找家属到事发地公安机关咨询,如果人被关着,找律师会见一下,只能说这些吧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搞不清楚很正常,直接找个律师去会见了解到底什么情况,比你这样干着急要强,再说律师没有去见也不可能知道你的朋友到底是什么问题,仅凭你的描述很难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再者你的描述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所以很难说你的问题是个什么情况。

刑事案件判刑没那么快的,你朋友这个情况应该还是在羁押期,找个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吧,家人是不可能见得到的,以妨串供。

你所打听到的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此案不能成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124条、138条、140条、148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进行的程序是:先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宣布逮捕后进行侦查,侦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