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继承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7:26:23
请问如果父母在世的时候医疗生活方面都是由儿子承担,父母过世安葬等等费用也都是由儿子负责承担,请问女儿在继承父母遗产方面是不是有哪些限制?(按我们这的习俗是女儿一般都没有继承权的,只有儿子才有!)但是现在女儿又要来继承父母的遗产!请问如果打官司的话会是什么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因此,虽然子女都有权继承遗产,但是基于儿子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甚至说是全部的赡养义务,因此,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儿子会因赡养义务的多少而多分的。

广东胡律师:

法律上儿女的遗产继承权是平等的,女儿如果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话,作为儿子可以主张少分一些她。

女儿也有继承权,如果打官司的话可以主张父母生前女儿并没有尽扶养义务,但是也要证明是她不愿意尽义务,而不是有没有的问题,因为也可能是你们那里的风俗让儿子全做了,不给女儿机会。如果这个主张成立的话,可以少分一点遗产给女儿

还没有嫁人的话这个继承权一定是有的,如果说你嫁了人,那就一定没有了,你己经嫁出去,老公那边才是你真正的一家人了。

有一些限制,但一定要先说明父母在世时未尽义务的真实性,也需说明过世后的一些风俗等等,但女儿是会有一定继承权,但基于上述表现,可能会有所减少,只有父母有遗嘱,才能只有儿子或者女儿来继承

父母都有遗嘱的,一般都不愿意给女儿。但是如果女儿什么都不管也不孝顺,到时候就别厚脸皮要遗产,如果儿子也不孝顺,俩人就厚着脸皮评分吧,反正给谁都是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