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拘留,因伤要提前释放是否要交纳保证金(请看完在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2:36:35
我家人被派出所拘留,因为身上伤很严重要求提前释放 是否要交纳保证金,派出所要求一天200元RMB是否合理,这保证金能退吗?
是民事纠纷被拘留

一天200元大致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这个没有一个严格的规范。这个保证金如果你的家人没有逃脱,不涉嫌转移、消灭证据等行为的,可以退回。

1、派出所要求一天200元RMB是否合理

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2、这保证金能退吗?

如果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即没有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那么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具体看以下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取保候审的话,是需要保证金的,所以,交了,记得让对方开出票据,到时候没问题了,就可以退。

  拘留期间,因病请假出所的,需要按剩余拘留期限每日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待病好后将剩余拘留期限执行完毕或者决定机关变更处罚决定的,保证金会如数退还。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第五十七条 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按剩余拘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