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更换初期签订合同并改签新合同,并且新合同内薪金和原合同不符(降低),是否违反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3 05:33:47
入职后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执行1年左右公司要求改签新合同,但其合同中写明的薪金比原合同低,并当面声称合同中写的是基本工资,你先工资减去基本工资为绩效浮动工资,可新合同中从头到尾没有出现绩效工资一说,现在公司又催促要签新合同,请问是否违反劳动法?

如果这份工作你想继续干下去的话,只要总薪酬不变,建议你按公司的标准来。
你单位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规避新劳动法,不是针对个人原因。
不想要这份工作的话,可拘签,理在你这边,而且还可要到违约金。
如果不签,即使留下来,以后升迁加薪的机会可没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上述条款,单位提出要变更合同你是有权不同意的.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PS:如果你的前一次是在08年后签的,而这次你选择重新签合同,等于是第二次签合同,在下一次签合同的时间,可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没有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你如果拒绝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公司根据合同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可以提前30天通知你被解雇,然后按照合同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支付你解决补偿金。解决补偿金标准按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在没有到期的情况要变更的话是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的,你可以拒签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对你做出处罚的话你可以带上劳动合同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