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 派出所有权拘留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14:20:12
甲打乙,乙处于自卫,把甲打伤了,派出所又要乙陪尝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若果乙不给,将要拘留乙,请问派出所有权这样做嘛,在打架的过程中乙也受伤了

派出所要赔医疗费,精神损失什么的纯粹属于胡扯,还放出如果不给要拘留,已经是违法行为了。因为派出所根本没有司法裁判权,顶多只是调解。
其次派出所是无权决定拘留的,因为他们只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决定权在公安和检察院手里。
拘留时要具备一定条件的,打伤了,坚定了没?是轻伤害,还是轻微伤?如果轻微伤都够不上,连治安拘留都达不到。
不过现实中往往都是这样,认了吧,忍了吧。

出于自卫把人打伤,不通,出于自卫可以,但不能超过限度,把人打伤就是超过限度并且有明显的的攻击行为,应该受到制裁

自卫本来很难界定的,因为有相关规定的超过必要这样的词汇。也就是说,你的自卫只能限于当时的甲的打人行为终止。若继续施加行为的话就是乙的问题了。

而且自卫的界定也需要你有相关的证据。无论如何,先去找证据来证明自卫吧。

互殴啊?!!
那就不是正当防卫,肯定要赔偿的

如果能证明自卫的话,派出所无权拘留。国家赔偿法规定,如果执法单位违法,无论是限制人身自由,还是造成伤害,都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