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用的5加仑糖浆桶是否是专利使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0:03:47
我的意思是,如果别的具有糖浆生产资格的企业也想销售此糖浆产品,是否可以也使用此包装形式(5加仑含气钢桶包装)?是否会侵犯人家的权利?有知道的大侠吗?
我当然不会傻到去使用别人的商标、中文、外文、以及外包装形式。不过我要问的是:市场上的现调机上用的5加仑糖浆桶是不是也有外观专利保护?别人能不能用?请明示:

可口可乐的外形、商标是上了专利的。如果不经过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的授权擅自使用显然是侵权。不过如果你能单独生产出可口可乐一模一样的产品则不是侵权,因为可口可乐的配方根本就没有申请专利。不过即使你生产出来与可口可乐一模一样的产品也是不可以使用其商标、中文、外文、以及包装形式的。

“我当然不会傻到去使用别人的商标、中文、外文、以及外包装形式。”
这就得了 这个问题就好比海尔空调和格力空调 都是空调 你说…………
明白了吧!

你好晕!在市场上购一些这样的桶不就完了!在帖上自己厂的名字!

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服务中心做一个外观设计检索,就能知道了,据我所知大部分可口可乐公司的包装桶都申请外观设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