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公诉案件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2:39:38
我的一个朋友因故意伤害将人打上,应该还没有做伤检,但是据说应该是定为重伤害的。现在人已经被抓了,在拘留所根本见不到。可从抓到现在被害方家属只字未提,案子就一直在那放着,大家都很着急。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呢?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成为刑事公诉案件了?有没有什么机构可以插手帮助私下调解一下的呢?我们现在是束手无策,只能干瞪眼睛。急求回复帮助,谢谢了!
很抱歉,刚才知道的,现在律师还不能介入进来。我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肯定是公诉案件。
之所以还没有结果,是因为受害者的伤情。现在因为未稳定,也就是可能死亡,如果重伤和死亡,那侦查和处刑都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现在只能先等被害者的结果如何了。
至于花了钱,那是应当的,医疗费是该出的,这样还可能使将来在处刑时考虑从轻处罚。
可以说,出了这样的事,现在急也没用的。

和我朋友一样、
让你家属直接和受害人家属谈、该陪多少钱陪多少钱、我以前的朋友捅了别人一刀花了3万多才搞定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对你朋友实施了刑事拘留,证明你朋友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认定故意伤害案的主要证据,是对方的《人体法医学伤情鉴定结论书》,如果该结论书认定伤害结果为重伤,任何机构也是无法插手的,只能等法院判决。
建议你们也先办案单位了解清楚,看对方的伤情是否构成重伤害?如果是轻伤害,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条件是消除了矛盾,也就是说必须赔偿了对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