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不懂请不要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3 03:54:20
我原先租了2间房,一间是门面,一间是住房,门面合同签了5年,租金是一年一交,交了500元押金;住房合同1年,也是一年一交(但我2月一交,交了10个月了,没交押金);现在我因生意不好,不想做了;房东说不给走,要想走的话吧剩下的租金全部交了,才可以走,要不就要按照合同上写的“一方违约赔偿另一方违约金3倍房租租金”(这一条是签好合同后加上去的)。我现在的意思是不想要押金直接走人的,如果说要为那么多违约金,那我交给她的500元押金又是什么意思!要是法律上必须要按照这样赔偿的话,我不赔,将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那多少为不高 ,还有上面还有一条很重要!退房需将房子还原,这哪能还到原来的样子啊!
还有 ,每个律师回答的答案都不一样,有的说可以不用缴纳违约金,有的则说违约金必须要交,而且押金不返还!我现在很模糊,到底谁说的比较有法律效益!

该问题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由于你交了500元押金,如果你不履行合同的话,押金归出租人所有,如果出租人违反合同,应当双倍返还押金。至于违约金问题,该条款无效。并不是因为是后加的,即使是后加的,只要是你同意的,就有效,最多算是合同的变更。而在此之所以无效,是因为该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违反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总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此处约定是房租的3倍显然不合法。
另外,换个角度看问题,500元押金可以看做是保证金,而根据法律规定,保证金和违约金只能择其一而为之,所以你已经放弃了500元押金,已经尽到了你的义务。因此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违约金,约定的标准过高,如果诉讼法院不会支持的。

一, 对你所问的问题,进行详细叙述。
二, 说明你的要求,也可以提出你的看法。
便于答复人有针对性的回答。
三,如果紧急需要,要注明在线等待。
答复人可能会优行回答。

可以不用给房东违约金,从你的叙述看,你是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你的义务是在合理的时限内通知房主,并按时搬离房屋,这样你没有侵害房主的利益,并不会给房主造成什么损失,也就不存在赔偿问题。房主要求你支付剩余的租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可以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