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小偷冒刷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5:14:42
钱包被盗内有一张信用卡被冒名刷卡四千多元。08年办理的此张信用卡开卡时是按照用卡手册上叙述的,设置了交易密码。现在被盗刷,银行方面却告诉我说:你设置的是交易密码,并没有开通消费密码。
但是其用卡手册上根本就没有交易密码不同于消费密码这个概念,也没有说明需要开通所谓的消费密码才是刷卡消费时所用的。
其卡友手册上叙述:如您选择“消费凭密码+签名”,则需输入交易密码。
银行方面,关于失窃卡挂失前72小时理赔,有7条所谓的硬性规定,其中有一条“持卡人账户无缴款延滞,且该卡挂失前6个月内曾进行消费或预借现金交易。”
我最后一次使用该卡是09年2月十几号,失卡日是09年8月20日,超过6个月未使用该卡,银行以此为由,拒绝理赔。
但我个人认为,关于密码的问题,银行方面未说清楚,才导致小偷没有密码就可以刷卡消费。我丢失的另外两张信用卡就因有交易密码而没有任何损失。我觉得此次责任完全在平安银行。
我想问一下大家,是不是应该由银行来全部赔偿。我是按照你的说明指导开卡时就做了安全措施,却因你的指导不当导致我安全措施的无用功。说明你银行存在此安全漏洞和隐患。
银行却无理取闹,硬是只拿出它的霸王条款来推卸责任。
所谓的平安银行,其实不平安啊。

其实自己注意是真理,别依靠银行。

首先告诉你,信用卡,标准的信用卡,都是没有密码的,国际上通用的都是没有密码的,只要一刷就能付账,只有中国还有的保留着有密码的说法
如果真的要按法律来说的话,你不占有优势,银行方面会认为你没有读懂合同,是你自己曲解了合同导致你自己的损失,这就叫霸王条款
这就是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世界上只有强势的没有正确的,银行这叫店大欺客,他摆出一副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姿态,认为你是大年三十的兔子有你过年没你也过年。垄断企业都有这种官僚做派,很让人反感
给你建议,除了存钱到银行,不要办什么信用卡,信用卡只会给别人增加麻烦,出了事既损失了钱还受到那些垄断企业的气,看那些爱答不理的人的嘴脸

交易密码就是消费和取现密码,但是客户需要先择是不是消费的时候输入密码,也就是说用户在消费的时候是可以不输入密码的,但是取现一定要输入密码。
所以说消费密码需要客户申请开通。
挂失前的赔付一般是银行特殊服务,在国外是由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以后提供的,在中国有的银行会以此作为卖点,但是这是有条款保护的,你违反了条款银行有权拒绝赔付,这是因为有是你自己消费的然后去骗去银行赔付的可能。
至于你的消费你可以找商家,因为他们没有验证你的签字(如果没有签字的就没有办法了),你去打官司会赢的

同感,现在的社会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