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能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4:39:05
交警查驾照,车停下来后,交警从后座上车,司机不等交警上来就启动汽车,交警刚上去半个身子,被拖行几米远。后交警腿部擦伤严重。请问司机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吗?

那就得看司机是在什么情况下去开车的了
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而开车的话,应该不算的
赔礼道歉并民事赔偿就OK了

但是如果是明知交警还没完全上车的情况下还要下车的话那就另说了
这里还要看那位交警的伤势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是诉不到犯罪的地步的
按治安管理处罚就可以处理了

广东胡律师:

此司机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

我认为属于竞合犯,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按故意伤害罪处理。

定什么酒认什么吧,毕竟以后还要用这个车牌,如果弄不好内部联合起来,以后的事就麻烦了。现在处处是警察,开车不违法太不可能了,内部黑名单结果如何,说都说不准。

更像故意伤害啊,这种案子可操作性很强,你明白我的意思啊?就是一定要会说话,客观上的行为是那么回事,主观上的动机对行为的定性很重要啊,所以要好好说动机,主观状态,明白我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