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务流物业、房东、租房企业三方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05:54
1.企业因经营不善拖欠物业费、房租,房东或者物业有没有权利关停水电和锁门?
2.企业因为被锁门、停电而导致无法经营而产生的损失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3.企业在没有确认搬离之前,房东或者物业有没有权利强行撬锁、破门而入?
4.如果上法庭,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请尽量详细

简单的一些意见,请参考:
1、
a:房东没有权利停水电。关于“锁门”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据其索要房租的目的,是复合道德逻辑的,但却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其行为,所以,房东锁门行为可以确定为不合法。
b:物业公司在提前通知房屋使用人的前提下,可以依照小区或商业区的物业规定,予以惩罚性停电停水。关于“锁门”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2、在房屋使用者知道或应该知道停水电后而发生了损失,物业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因房东非法锁门导致的经济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赔偿。
3、在物业使用者依据租赁合同未离开物业前,任何人不得非法进入,造成损失的由非法进入者赔偿,超过民事范围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物业使用人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a:可以证明房屋使用权及租赁时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b:撬锁、破门而入的照片图像资料。
c:物业公司通知停电停水的通知单(如果有)。
d: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材料(证明自身并非恶意拖欠任何费用)。
e:因停水电造成的损失清单。

诉讼标的:
1、因非法停电停水、锁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
2、误工赔偿。
3、物业使用人精神损害赔偿。
4、破门而入造成的物品失窃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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