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房产证上能加名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1:14:16
刚买了套贷款的二手房,公公出的首付,因为没经验,所以签合同的时候就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能否将儿子和未来媳妇的名字加进去?
但房产证还没办,请问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还能不能加?另外能的话需要什么费用?谢谢

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具体流程:
  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
  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
  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

应该不能加 因为你已经签了合同

你可以和他重新签一个合同

见参考

你多缴纳几个意见

我的不一定对

我从事房贷多年,也曾碰上过类似你这样的问题,虽然从理论上有可能更改,即银行为你从新更改贷款合同、贷款主体、撤换他项权证,房管局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银行,银行现在是贷款五级审批,需风险委员会通过,百分之百没有这种先例。
既然是你公公作为贷款人,应该年限不长,一是等贷款到期时马上更改,二是资金宽裕是提前还贷,然后去处理此事。

从法律角度讲是可以的,不过具体操作起来要2个部门配合(房管局和银行),由于各个地 方的政策不一致,所以很难给你明确的答案,你可以去上述两个部门问一下。实际操作起来,让银行出具一个同意变更抵押人的变更协议,银行工作人员陪同下,将他项权证暂时从银行取出去房管局作变更就行了。(这里银行的因素也很大,因为涉及到他项权证的领用,还要信贷员陪同,这个业务银行是没有好处和义务帮你作的,所以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一般银行都不会协助办理的)

这是不可以的。
因为是按揭贷款购房,你公公与银行之间存在债务债权关系。
还贷期间如果改变产权人,就改变了原有债务债权关系,无论是从合同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都是不允许的。
清贷以后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