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工资可以成为执行对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0:25:56
他当时犯罪时不满18周岁,判1缓2,民事判决时他父母承担赔偿责任;他现在已经20岁了,在公司上班,用农行卡发工资,我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我想问一下他的工资能不能让法院来执行,成为执行对象。
期盼您的答复!谢谢!
我已经查到他在农行发工资,并且提供了他的身份证号码,可是我多次申请,执行法官就是不给执行,最后还说判决书上不是他,是他父母,他现在是成年人了与他无关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有好心的人给我出个主意,我该怎么做,万分感谢!

执行主体是看判决书最后的判决内容。
1、判决上明确判定他父母承担赔偿的话,就只能申请执行他的父母;
2、如果是判定他或他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话,可以一并申请执行。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这件事还是要看他和他父母的关系怎么样,要是他很孝顺的话,可以申请执行他父母,他父母不赔偿的话,甚至可以要求法院拘留他父母,从而逼他作出赔偿。

可以
你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 比如他有农行卡

我所了解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33条和民通意见第161条
不知法官能否接受这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