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近来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1:25:21
律师您好,
我不知道我这怎么处理。我是装监控的,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我和一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内容大概就是,他把工程包给我做一共182000元做到09年的5月30日,钱是没个月付2万,剩下的到工程做好和验收后付完,其中工程延期的话是这样写的: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响应顺延,设计重大变更和工程量明显增加:1、一周内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过2天
2、不可抗拒
3、合同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4、因甲方因素拖延的补偿乙方人工费80元/天/人

可是现场一直不能做,因为工地上土建的延期了所以我们也跟着延期了,做到7月份的时候甲方(签合同方)因为材料没到,我们工程费没给他说他没从开发商那里拿到钱,所以我们人都暂时停了但是工程量都快做好了,说明的是,他一直没按照合同上写的每个月付钱的方试付钱,到8月份的时候他钱下来了,但是并没有给我们钱,还说有2点让我选择1是我们继续做等什么时候钱什么时候全部给,2.不同意上面的话就不要去工地了他找别人做,我们不肯说按合同走才能做,但是前几天去工地的时候发现别人已经在做了。打电话给他,他说我们不做所以他才找的别人,况且说让我换他钱说他现在找别人做的价格很高的....我都郁闷了怎么有这样的啊。不知道我怎样才能拿到属于我的钱呢??

你提起民事诉讼,要回自己的钱。
对方属于明显的违背双方约定的事情,擅自解除合同,所以你起诉吧。

你好:
您和对方所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您方提供材料和劳务来帮助对方完成指定项目,而对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对方擅自把工程另行承包给他人,而没有经过您的允许,应为擅自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对您所产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每个月支付您两万元的事项,应该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支付(只能是停工之前的)并加算相应的利息。
对于您主动停止工程应该是以:对方没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中所应支付的对价,从而您的信赖利益受到侵害,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向对方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从而终止了您方合同的旅行。
对于您的工程延期的事项,是因为您方施工所要的条件,合同的相对方不能提供,造成了您的工程延期,是合同相对方的过失造成的,所以工程延期的责任不应由您承担。
综上所诉,通过诉讼对方应支付您:1、停工前的两万元,加上逾期利息;2、对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偿付您因完成合同所支付的费用,以及相应的预期利益。3、对方支付您的80元的工人费用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