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设信用证的外贸合同中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5:08:54
对于开设信用证的外贸合同,合同中需要写明卖方向议付行提交哪些单证吗?比如发票,装箱单,提单等

有必要在合同中写明,避免以后银行和进口方以单据不全或不符为由拒绝付款。特别是国际贸易,有时国外进口方会和银行勾结为难出口方,拒绝付款的,所以有必要在合同中把条款细化,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我虽然是学国际贸易的,但是毕业后还没真正做过贸易。我也想知道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前辈怎么看这个问题。

应该写明,因为这些单据实际上是进口方提货清关时需要的,所以你一合同中一一列明,以及对单据有什么要求,这样卖方也好准备。一般会要求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提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