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跟公司谈社保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22:06
我在公司做了两年,公司没有帮我买过社保,现在公司把我解雇了,我想要公司赔偿社保方面的,去劳动局咨询过了,劳动局叫我先和公司协商,我去跟公司协商我应该怎样说才适合啊?要说些什么话?是直接跟他说还是怎样啊?我想要求现金赔偿,如何跟他说比较适当?

你可以与公司协商,搬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
告诉他国家劳动法(第72条)、劳动合同法(17条)、社会保险法(11条)、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23条)都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否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出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74条第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其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合同法第77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前诉讼。
凭以上法律法规条款,与公司老总讲明利害关系,大家好合好散。

依劳动法直接跟公司说

还是先咨询下律师吧,他们更知道如何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