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工作时间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2:46:16
谢谢!

受法律保护: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对于《劳动法》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只要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究竟定为几小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协商。

受的,超出的以加班算。但是这在实际中存在问题,1.人多的是,一般单位不怕。2,你加班不是你说加就加的,单位同意你加班吗 ?3.还要其他不是小时制,有那种具体多少量给你,你自己做。。。。
所以这个东西还真不好弄。。。我们也遇到不少。。太难搞了

8小时的工作时间是受法律保护的。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基本工资的2倍薪酬。

受保护,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可以延长,但要和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且每天只能延长一个小时,延长的时间还要支付1.5倍的工资。法律虽然是这样规定的但很难落实啊。

受,但是没人强迫你工作,但是现在的就业形式我们都清楚,你要不是在政府部门什么的就别想那么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