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还班已还清的情况下还强制要求周六继续去上班,虽然给调休,像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拒绝,有什么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24:30

一楼回答是错误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两个概念。休息日加班,要和劳动者协商,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的话,原则上不得强制要求加班的。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加班后,单位可以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00%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再补充一句,判断是不是休息日加班不能光看是不是周六上班,周六只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休日,企业是参照执行的。企业可以安排你在周一休息也是没问题的,这样周六就是正常工作日。而且有的企业实行6×6.5小时工作制,这样周六也是正常工作日。

可以拒绝,根据"劳动法" 法定节假日要求加班的情况下必须给予劳动者双倍的报酬.如果没有给你们加班费的话,就拒绝加班.或到劳动稽查大队去投诉.